主要业务

报关、报检报检

国际空运服务

国际海运服务

进出口代�

各国门到门服�

各国铁运从广州起�

一家在中国商务部备案的货运代理公司,我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空运,汽运和铁路运输的拥有一类代理资质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公司凭借新疆与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 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以及阿富汗、巴基斯坦、俄罗斯和阿联酋等国家相临的独特地理优势,积极开拓与周边国家国际联运业务,为客户提供一条龙式的快捷服务和最 优的运价。连�6年荣获南航国际货运排名第一,并且成为海航重要的国际货代公司。公司空运业务范围主要从乌鲁木齐至伊斯兰堡,喀布尔,阿拉木图, 比什凯克,塔什干,杜尚别,巴库,德黑兰,沙迦,吉达,莫斯科,新西伯利亚,利雅得,伊斯坦布尔,开罗,雅典,奥什等城市并承接国际间的多式联运;公路运 输业务范围主要从乌鲁木齐至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的工程机械设备运输;在火车西站设立了办事处,承接铁路集装箱运输。铁路运输业务范围主要从乌鲁木齐至杜� 别,塔什干,新西伯利亚,莫斯科等城市。同时在喀什海关设立了分公司,代理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中亚五国,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的进出口报关业务�
航空货运出口代理业务是指从发货人委托空运代理公司办理货物运输开始,到货物装上飞机为止的整个过程。其具体的操作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市场销�
  是航空货运公司向各进出口公司和企业推销本公司航空代理业务的活动。航空货运公司需要向出口公司介绍本公司的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各项收费标准,特别是向出口单位介绍本公司的优惠运价,介绍本公司的服务优势等�
  2.委托运输
  发货人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就出口货物的运输达成意向后会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加盖公章后作为发货人委托代理航空货运出口业务的依据。托运书(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SLI)应包括下列内容栏:托运人(shippers‘name and address)、收货人(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始发站机场(airport of departure)、目的地机场(airport of destination)、要求的路线/申请订舱(requested routing/ requested booking)、供运输用的声明价�(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供海关用的声明价�(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保险金�(insurance amount requested)、处理事�(handing information)、货运单所附文�(documentation to acompany air waybill)、实际毛�(actual gross weight)、运价类�(rate class)、计费重�(chargeable weight)、费�(rate/charge)、货物的品名及数�(name and quantity of goods)、托运人签字(signature of shipper)、日�(date)等。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根据委托书办理出口手续,并据此结算运输费用�
  3.审核单证
  单证应包括:发票、装箱单、国际货物托运书、报关单、外汇核销单、许可证、商检证、进�/来料加工核销本、索�/返修协议、到付保函、关封等。要根据对不同单证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核,避免出现差错,从而影响正常的贸易往来�
  4.预配�
  航空货运代理人汇总所接受的委托和客户的预报,计算出各航线的件数、重量、体积,按照客户的要求和货物重、泡情况,根据各航空公司不同机型对不同板箱的重量和高度要求,制定预配舱方案,并对每票货配上运单号�
  5.预订�
  航空货运代理人根据所制定的预配舱方案,按航班、日期打印出总运单号、件数、重量、体积,向航空公司预订舱�
  6.接单
  货运代理公司接受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送交的已经审核确认的托运书及报送单证和收货凭证。将收货记录与收货凭证核对无误后制作操作交接单,填上所收到的各种报关单证份数,给每份交接单配一份总运单或分运单。将制作好的交接单、配好的总运单或分运单、报关单证移交制单。如果此时货物未到或未到全,可以按照托运书上的数据填入交接单并予以注明,待货物到齐后再进行修改�
  7.制单
  填制航空货运单。航空货运单包括总运单和分运单,它的填制关系到货物能否通过航空方式准确、及时的运达目的地。填制航空货运单的主要依据是发货人提供的国际货物委托书,委托书上的各项内容都应体现在航空货运单上,一般用英文填写;若目的地为中国香港,则也可以用中文填写,但货物的名称一定要使用英文填写。填妥后如有修改则必须加盖货运代理公司的修改章�
  8.接货。接受货物一般与接单同时进行。接货时应该对货物进行过磅和丈量,并根据发票、装箱单或送货单清点货物,并核对货物的数量、品名、合同号或唛头是否与货运单上所列完全一致。货物的外包装要符合航空运输的各项要求,具体包装方式的选择要能够包装完整、内部填充充分、无异味散发、不污染飞机和机上其它货物、便于装卸、包装材料干净整洁、无突出棱角、运输标志完整和清晰等。如果货物的包装件有轻微破损,应在航空货运单的“处理事项�(handing information)一栏中予以详细说明�
  9.刷唛和标�
  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都应该清晰的印刷或书写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合同号以及操作过程的注意事项等。为了保证货物运输和交付的顺利,应将上述内容制成标签,贴在或挂在货物的外包装上。标签是说明空运货物某种特征的标志。标签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划分为不同类型。从标签的作用来说,标签可以分为:识别标签,用来说明货物的货运单号码、件数、重量、始发站、目的站、中转站的一种运输标志,分为挂签和贴签两�;特种货物标签,用来说明特种货物性质的各类识别标志,分为活动物标签、危险品标签和鲜活易腐物品标�;操作标签,是用来说明货物出运注意事项的各类标志。从出具标签的主体来说,标签可以分为航空公司标签和分标签。航空公司标签,是航空公司对其所承运货物的标记。各航空公司的标签虽然在颜色、格式上存在差异,但是其内容基本相同。标签上三位阿拉伯数字代表所承运航空公司的代号,后八位是总运单号码。分标签是代理公司对出具分标签货物的标记,凡是出具分运单的货物都要制作分标签。在分标签上填制分运到号码和货物到达城市或空港的三字代码。一件货物贴一张航空公司标签,有分运单的货物,每批再贴一张分标签�
  10.配舱
  配舱是指需要运送的货物入库之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需要核对货物的实际件数、重量、体积与托运书上预报数量的差别,根据预订舱位、板箱的领用和搭配,按照各航班机型、板箱型号、高度、数量进行配载,并将所收空运货物向航空公司正式提出运输申请并商谈订舱�
  11.订舱
  订舱需要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和货物标签的特点而定。一般对于大宗货物、紧急物品、鲜货、易腐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等必须预订舱位。非紧急货物,可以不预订舱位。订舱时需要向航空公司吨位控制部门领取并填写订舱单,同时要提供下列信息:货物品名、体积、重量、件数、目的地、要求出运的时间、其它运输要求。在实际业务过程中,航空公司在安排航班和舱位时要遵循以下原则:保证有固定舱位配额的货�;保证邮件、快件舱�;优先预订运价较高的货物舱�;保留一定的零散货物舱位;未订舱的货物按照交运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舱位。订舱后航空公司签发舱位确认�(舱单),同时给予装货集装器领取凭证,以表示舱位订妥�
  12.出口报关
  航空货运公司要根据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向出境海关办理货物出口申报的行为。出口报关包括以下基本程序:首先将出口报关单要求的各项内容进行电脑预录入,向海关电脑联系预申�;其次将填制好的报关单加盖报关单位的报关专用章,连同发票、出口货物明细单、装箱单、托运书、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动植物检疫证书、出口许可证、品质证明书、商品检验证书、卫生检疫证书、到付保函、外贸合同和其他货物出口所必需的文件,由报关员向海关正式报�;最后经审核无误后,将由海关在航空货运单上加盖出口放行章,同时在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上加盖出口放行章,在发货人用于出口退税的单证上加盖验迄章,并贴上防伪标志�
  13.出仓�
  配舱方案制定后应该编制出仓单。出仓单上应载明日期、承运航班的日期、装载板箱形式及数量、货物进仓顺序编号、总运单号、件数、重量、体积、目的地的三字代码和备注。出仓单交给出口仓库,用于编制出库计划,同时出库时点数并向装板箱交接。出仓单交接既是从出口仓库提货的依据,也是制作国际货物交接清单的依据�
  14.提板�
  根据订舱计划向航空公司申领集装板、集装箱并办理相关手续。提取集装板、集装箱时,要同时领取相应的塑料薄膜和网套。对所使用的集装板和集装箱要登记、消号�
  15.装板�
  16.签单
  航空货运单加盖海关放行章后还需要到航空公司签单。主要审核运价使用是否正确以及货物的性质是否适合空运,例如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规定,只有签单确认后才允许将单、货交给航空公司�
  17.交接发运
  及时向航空公司交单、交货,由航空公司安排航空运输。交单时将随机单据和应由承运人留存的单据交给航空公司。随机单据包括第二联航空运单正本、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明、品质鉴定书等。交货是把与单据相符的货物交给航空公司,货物应该与运单相符,整箱、整板货物按照箱、板交付,拼箱、拼板货物按照实际称重交付。交货前必须粘贴或栓挂货物标签,清点和核对货物,填制货物交接单。航空公司审核单证完毕后在交接单上签收,同时将货物存入出口仓库,单据交吨位控制部门�
  18.航班跟踪
  19.信息服务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货物发运后,应该及时向发货人提供航班号、运单号和出运日期等相关信息,并随时提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准确信息。与此同时,将由发货人留存的单据,包括盖有放行章和验迄章的其它单据交寄发货人。对于集中托运的货物还应该及时将发运信息预报收货人所在地的货运代理,以便其及时接货、查询和分拨处理�
  20、费用结�
  费用结算主要涉及航空代理人同发货人、承运人和国外代理人三方的结算。在运费预付的情况下,向发货人收取的费用有:航空运费、地面运输费、各种服务费和手续费;与承运人结算时,航空代理人向承运人支付航空运费,并向其收取代理佣�;与国外代理人结算所涉及的主要是到付运费和利润的分成�